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规范
近年来,数字技术与道路货运深度融合,网络货运新业态蓬勃发展,网络货运平台成为广大货车司机承揽运输业务的重要载体。为规范网络货运新业态经营行为,引导行业提升服务品质和安全运营水平,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并发布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规范》(JT/T 1488—2024),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 为网络货运企业规范发展提供参考依据,对于促进网络货运数字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推动货运物流行业转型升级,构建高质量现代物流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网络平台功能、信息核验登记、服务流程、安全生产、网络信息安全、服务评价指标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依托网络平台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信息服务参照使用。
2. 术语和定义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依托网络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组织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且承担承运人责任的企业法人。
实际承运人
接受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组织,完成货物运输服务的经营者。
3. 网络平台功能服务
信息登记→信息发布→交易派单→装卸货确认→运费结算→查询统计→数据保存与调取→咨询投诉→在线评价
安全
·车辆在途监控
·驾驶员培训
·证照到期提醒
·危险货物品识别
其他
·提供道路冷链运输服务的,应符合JT/T1443的要求
·应能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对信息数据进行备份,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涉税信息应保存10年
·具备相关部门依法调取数据的功能
4. 信息核验登记
托运人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登记托运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自然人
登记托运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实际承运人
·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
登记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经营范围、有效期;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受运输企业委托独立开展运输服务的自然人
登记运输企业名称、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驾驶员
登记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从业资格证号及有效期、驾驶证审验有效期及到期时间
·车辆
登记车牌号、道路运输证号及审验有效期;车辆类型、能源类型、排放标准;总质量、核定载质量、外廓尺寸;机动车行驶证年检有效期;挂车应分别登记牵引车和挂车相关信息
5. 服务流程
信息发布→交易与派单→交接装货→运输过程监控→交付卸货→运费结算→理赔→投诉处理
信息发布
网络货运平台或APP 前端公式:
·服务协议 ·交易规则
依托网络货运平台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信息服务,公示计价规则、收费标准、抽成比例、会费上限等
交易与派单
签订货运合同(明确各方责任)→车货匹配(符合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要求)→生成电子运单(不应在运输任务完成后补录)→合理安排运输计划(保障驾驶员休息)
·不应受理危险货物运输(符合豁免要求的除外),告知托运人不能通过网络平台托运危险货物
·不对实际承运人在平台的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收取不合理费用
·应按照以下标准组织实际承运人作业:
城市配送JT/T 1313 、道路冷链运输JT/T 1234 、零担货物道路运输JT/T 620 、道路大型物件运输JT/T 1295
理赔投诉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对托运人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等赔偿责任。赔偿后,可向实际承运人追偿
·宜对运输业务投保,协助实际承运人对运输业务投保
·公开:投诉方式、处理流程及反馈时限
·反馈: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建立:投诉处理台账、登记相关信息
6. 安全生产
制度建设与实施
建立并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规则制度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管理
·督促实际承运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对驾驶员进行线上或线下培训
·建立驾驶员安全及信用评价机制,按照评价结果实施奖惩及教育培训
·督促实际承运人按照车辆维护制度或GB/T 18344做好车辆维护
7. 网络信息安全
·具备GB/T 22239-2019规定的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能力
·对业务数据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收集信息的安全
·制定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8. 服务评价指标
·用户满意度 ·合同兑现率 ·用户投诉率
·投诉处理率 ·行车事故率 ·运费结算及时率
——摘自《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