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劳保用品检查什么?

劳动防护产品还在查“三证一标”?

大家都知道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的三证一标”指的是---(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但是你知道吗,其实这个说法早就“过时”了。简单来说就是:2019年9月起取消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已经不存在;安全标志(LA认证)也已取消强制认证。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从2019年9月开始,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取消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内的13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不再办理新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三年,从2019年9月起,已办理的仍可使用,过期的不再办理。也就是说,目前大部分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都已经失效,不久的将来会全面消失。关于安全鉴定证,是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138号文件中第十条里提到的,不过这个文件已经在安监政法【2010】13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242件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里第19个文件中被废止。也就是说安全鉴定证在2010年就已经不存在了

特种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认证)由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标志标示两部分组成。安全标志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每年要接受一次审核。有效期内产品名称、型号变更的,须按程序申请换证。但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第80号令明确废止《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实行。这意味着,安全标志(LA认证)从强制要求改为自愿性质。无法提供LA认证的产品,通常用其检测报告来表明产品的性能质量。

目前能有效证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资质,同时表明产品性能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文件应该是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随产品附带)、检测报告等。

 

                                               

 

 

        安环部通讯员章进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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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2-07-21 10:43